于涛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于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在交通事故当中,针对事故情况是可以进行分类的,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赔偿以及需要承担的刑事也不同,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级别划分标准是什么吗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级别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是造成三到十个人死亡或者十到五十个人重伤;重大事故是造成十到三十个人死亡或者五十个到一百个人重伤;特别重大事故是三十个人死亡或者一百个人重伤。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划分的情形
全部与无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负全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他方无;
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
主要与次要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或次要。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
同等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负同等。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
一、开车发生省内异地违章多久能查到
开车发生省内异地违章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十三日内可以查到,录入系统十日内,录入系统以后查询是三日内,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二、消除违章记录的特殊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综上所述,驾驶人开车在省内异地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如果现场被交警开了处罚决定书,应当立即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处理,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通常半个月以内就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查违章的门户网站上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