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果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了,就需要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下面跟着那个来了解一下怎么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吧。
一、什么时候可以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二、到什么地方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程序
1、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伤残及治疗情况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2、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3、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怎么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可以向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通事故伤残鉴定,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伤残鉴定需要在伤者伤情基本稳定,治疗终结并且出院后进行,所需带的材料主要有:第一就是住院期间所有的医学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急诊病例、CT片、核磁片及报告单。其中住院病历是在出院之后去医院调取,通常是在;病案室;调取。第二需要带着本次交通事故由交通队出局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伤残评定表。第三需要携带伤者本人身份证。另外再提示大家一点,伤残鉴定时,必须是伤者本人在场,如果伤者行动不便,记得提前做好安排。
二、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注意事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如果有伤残情况的,人员需要负责,需要做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