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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区长管理不当 引发矿井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14年2月7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一、事故经过
2008年3月24日早班7:50分, xx煤矿机电工区区长侯xx点完名后,安排检修班长邢xx沿管路检查一下,再看看主井洒煤情况,然后查查箕斗。同时,又对副区长姚xx说:你领人快看看,井下定量斗压磁不好用,看看是什么原因。接着又安排了其他人处理井下潜水泵,拆地面电度表等工作。安排完后就去开早班的生产调度会了。
8:30分左右,机电工区当班检修班长邢xx到主井绞车房,对司机张xx说:“检查箕斗,听点开车”。邢xx、林xx两人一起来到主井口,邢xx将保险带拴在箕斗钩头上,林xx将保险带拴在主井井口的护栏上,二人站在北箕斗上检修箕斗滑轮。约9:30分,在井下检查给煤机的副区长姚xx打电话对主绞司机张xx说:“启动绞车,检查定量斗”,司机接到信号后就启动绞车,绞车启动后将林xx的保险带挣断使其坠入井筒,邢xx被提到上卸载点,下井后来到主井底,发现林xx肢体分解,人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检修工与绞车司机约定不明确,检修班长邢xx在检修箕斗期间,中间回到绞车房临走时没有对司机说明继续检修箕斗;而绞车司机在未经核实上井口箕斗检修是否完毕的情况下,井下打电话要求开车时,就直接起动绞车。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检修箕斗无计划、无安全措施,无安全监督负责人,并且存在多处违章作业。
2、主绞行车时,应由专职信号工发出信号,其他任何人员不应直接向绞车司机要求开车,副区长姚xx直接向主井绞车房打电话,要求起动绞车,违反了专职信号工发信号的启动程序。
3、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主保安意识,存有松懈麻痹和侥幸的心理。
4、矿井安全制度措施不严不细,执行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立即组织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针对“3.24”事故的发生,突出对“四大”运转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及岗位工种的持证上岗、现场作业和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
2、加强机电提升运输技术措施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机电提升运输管理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措施落实,确保“一工程、一措施,一项目、一负责人”。日常检修项目,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监督人。
3、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由机电科7日内共同制定出井筒装备检查维修工、主提升绳检查工等工种的工作票制度,实行工作票管理。工作票内容应有可操作性,确保安全。
4、按照《关于加强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信息闭合管理,谁查出的隐患谁负责跟踪监督,限期整改;不能自行解决的隐患,责任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确保隐患及时排除。
5、全矿立即停产整顿,重新贯彻学习《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6、举一反三,加强对斜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针对斜巷轨道运输线路长、范围广、临时轨道铺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治理,对不治理的单位不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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