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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 涉嫌故意杀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9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2000年10月16日,刘宏德驾驶小客车将骑自行车的9岁小学生葛新撞倒。肇事后,刘宏德以去医院为名,将葛新抱进肇事车内驾车逃离现场,将葛新抛弃在农田地里的一个窝棚内。
  日前,沈阳市司法机关公开逮捕刘宏德等10名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新《刑法》颁布以来对交通肇事逃逸涉嫌故意杀人司法解释后,第一次以故意杀人罪集中逮捕肇事逃逸司机。这些涉嫌故意杀人的交通肇事司机都是在将人撞伤后不但不报警,不施救,甚至还弃伤者于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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