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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Tags: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于涛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受害人家属可与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那么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如何索赔


  受害人家属首先应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或不承担主要事故,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


  死亡赔偿的索赔对象一般有事故人、车主及保险公司。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

  不幸意外死亡,特别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是会有死亡赔偿金的,但是对于死亡赔偿金是怎么分配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

  1、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但其可以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费等方式来获得赔偿。


  2、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


  二、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三、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通过上文对于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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