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处理

非道路交通事故可否由交警部门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7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非道路可否由交警部门处理?

所谓“非道路”是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所称的道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规定的乡道及四级公路以下(不含乡道及四级

)的路段,包括不允许社会通行的城市内路段和村道。

  “非道路交通事故”就是指在上述路段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参照本法规定办理。所以交警部门也可以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