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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和谐环境创建对策初探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提要】 本文简要地介绍了校园交通所面临的复杂环境,粗略地分析了交通事故给莘莘学子的学习、生活以及日后工作所带来的影响,探讨性地提出了各级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届必须遵循的十大原则,笔者试图以此解决校园交通和谐环境创建中所表现出来的诸多弊端。
【关键词】 校园交通 和谐环境 创建对策 研究

导语: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期人口的泱泱大国,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唐代诗人孟浩然有诗云: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对天下父母舔犊情深的真实写照。谁不希望自己的独生子女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明天呢?然而,我们今天的这一代孩子,正值他们长身体学本领之时,却又适逢祖国经济高速发展,负面因素不断产生且异常活跃的时期,各种硬件及软件环境建设都处于逐步完善、调整和修正之中,特别是现代汽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带给社会丰厚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不断地给人们带来莫大的伤痛和损害。严酷复杂的交通环境,给本处于弱势群体的孩子们的出行所带来的诸多不便甚或揪心痛楚更为深刻,乃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无数的惊吓之余,孩子们不得不收敛其脸上纯洁无虞的笑容,转而为他们的求学之路而嗟叹:幸福日渐远去,车祸日益骇人。
据2005年12月7日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2004年全国有10万人在各类交通事故中死亡,大约每6分钟就有1人死亡,每1分钟就有1人受伤。其中有7000多名儿童被道路交通事故夺去了宝贵的生命,有近30000名儿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在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近一半。特别是2005年11月14日早晨5点40分,山西沁源县第二中学初二121班的学生在进行公路跑操时,被一辆大货车突然冲进队伍疯狂碾压,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的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看着这组怵目惊心的学生伤亡数字,不由使人瞠目结舌,胸中饮血。而对每一位从事交通管理的警察来说,也无不感到如芒在背,寝食难安。哀痛之余,笔者不禁要问我们的道路交通管理者,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尽到了“密密缝”的职责了吗?下面,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交通管理经历,就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现状进行冷静的思考与分析,供广大的同仁们参考。
1、学生的交通安全现状分析
■现状之一
1.1 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中学或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学校权作给教师们发放奖金福利的重要依据。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无可避免地大面积出现各学校忽视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
1.1.1 作息时间安排欠妥。多数学校存有提前上课或延迟放学的现象。为了准时参加早读,天未亮明学生们就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急匆匆地赶往学校早读;中午回家就餐也没忘记带上教师布置的午间作业,唯恐在路上耽误了做家庭作业的时间;有的学校晚自习安排三节课,回家时已是夜深人静,路断人稀了。为了节省时间,学生们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得不火急火燎的赶路,由于视线不好,心中慌乱,加之睡眠不足,很少顾及通行安全,发生交通意外的概率特别高。
1.1.2 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规范欠思考。一般情况下,学校对校内的安全抓得比较严格,管理也比较到位;但对校园外的安全管理就比较松散,管理手段也相对比较简单。学校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无牌、无保或报废全然不知也不闻不问;有的学校由于受训练场地的限制,甚至无知地利用公路当操场或把公路当体育训练场地,随意指挥学生上公路操课;对学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缺乏必要的考虑和规划;学生采取怎样的交通方式上学,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也不作具体调查与指导,任其自由发挥。
1.1.3 学校交通安全基础教育严重缺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也只是装装样子,应付应付而已;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学校的行政管理者主观上认为孩子们都已长大,自己会注意安全,同时他们也要集中精力搞学习,以备战升学考试,根本抽不出时间上安全教育课。再说全社会都比较关注教育的结果,少有重视成长过程的,搞不搞安全教育活动无关紧要,认识上存在严重的误区。
■现状之二
1.2 学生参与道路交通的现状。在中国校园里流传着这样一名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为了考出理想的成绩,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有的几乎是一片空白。对什么是交通安全,怎样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事故后如何报案等基础知识缺乏必要的学习。遇到交通事故充其量也就是看看热闹罢了,辨别危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很差,把主要精力都集中于配合学校的应试教育上。校园里竞争的巨大压力,已经模糊了学生们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1.2.1 骑车上路,险象环生。自行车是学生出行的基本交通工具。他们在骑自行车出行时喜欢成群结队,追逐嬉戏,竞相赛车,不甘落后。而且多数学生的自行车安全车闸基本失效,遇到紧急情况仅靠脚底摩擦路面减速避险,增大了受到交通事故损害威胁的危险系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2.2 步行上路,不守交规。步行时,三五成群,随意过街,临车横路,盲目抢行,不懂得横过公路的基本常识。绿灯亮了仍然在斑马线上自顾自地玩乐或慢悠悠地横过马路。对路队、小黄帽活动坚持不够经常,有的在横过公路时还有故意推拉、竞跑行为,使机动车驾驶人难以防备。
1.2.3 家长监护,尽责不力。学生上学基本上是独自前往,除少部分家长接送低年级的学生外,大部分学生都是自行上学,监护接送的极少,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较高。且发生事故后,由于得不到家长有力的帮助,容易给故意逃逸车辆提供藏匿机会,给交警侦破工作增加难度。

1.2.4 搭乘公汽,争抢无序。学生上下公共汽车不讲秩序,有的结伴强行登车,造成车辆严重超载;有的车未停稳就争先恐后蜂拥而下,不服从司售人员的管理,高年级的学生还有过激举动行为。造成车辆在起步或停车时,驾驶人因无法确定学生的安全上下动态而导致刮擦或滚落的伤亡事故发生。
■现状之三
1.3 学生通行的道路现状。为了通行方便,百之分九十的中、小学校都建在主要公路两侧,就是离主公路较远的学校,其学生上学也基本上要借道主要公路通行。
1.3.1 学生通行道路路况十分复杂。学生需要借用的通行公路,也是各地交通最为繁忙,人、车流量最为集中的道路,交通拥堵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是非机动车与行人不计后果抢道,占用机动车道通行;二是机动车试图利用早、晚车流量较少的时机提高通行效率 ;三是警力不足矛盾较为凸显,侥幸违章揽客者将其视为发财的“绝佳时段”。而早晚又是视线较差,目视距离受到影响最为严重的两个时段。
1.3.2 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严重缺乏。除少数大中城市外,一般的农村县由于受到经费的制约,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经费
1.3.3 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路面见警率相对较低。由于各地片面强调优化经济环境,对交警上路执勤监督比较严厉,限制性规定比较多。交警路检路查过早或过晚,容易被人戴上“公路三乱”的帽子。因而早上七点钟之前,晚上九点钟之后,警察在路面执勤巡逻频率相对大幅减少,这样就给违法上路的车辆提供了可乘之机。
1.3.4 学生通行路段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频发路段。由于中、小学校分布比较散乱,科技监控设备及警力部署难以满足学校要求,加之学校特殊的作息时间,为肇事司机提供了逃逸条件,而学生又是一个较大的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极差,遇事容易惊慌失措。发生事故后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根本不会有意识地去看清肇事车辆的车型和车号,故而亦无法给交警提供有力的侦破线索,造成许多逃逸案件成为无法侦破的死案。
■现状之四
1.4 社会对校园交通安全的关注现状。在广大的社会民众视线中,对校园的聚焦仅停留于一年一度的考试揭榜。至于学生用怎样的安全方式完成学业,如何平安健康地成长,很少有人探究个中原因。因此,学生在成长时期基本上处于“十年寒窗无人问”的状态,只有当其成长为英俊的小伙子或大姑娘,又突然考取了举世闻名的学府之时,才会引来一片赞美与羡慕的目光,真正圆就“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求学初衷。
1.4.1 家长对学生的监护处于放任状态。中、小学校的家长皆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青壮年阶段,也是他们人生工作的黄金时期。为了谋取生活,出外打工或过度劳作的情况比较普遍,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上学安全,有的甚至将小孩交给老人看护。对孩子的交通工具、衣帽穿着、上路行为没有精力做出具体的安排,更谈不上精心呵护。说得难听一点,对学生交通安全危险状况视而不见的家长比比皆是,听天由命成了学生身不由己的选择。
1.4.2 政府各职能部门漠然对待校园的交通现状。受经济指标和招商任务的压力,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不得不集中精力抓“大事”,根本没有时间考虑这些“小不点”的安全问题,即使考虑也只是浮于表面,华而不实。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考虑更是乏善可陈,很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
1.4.3 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道路交通社会化“五进”工作明显流于形式,搞花架子,即使公安部制作的宣传影碟,也只是应付差事般的一放了之,少有持之以恒长期宣传的;社会其它单位和部门也不愿额外拿钱关爱和改善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条件;校服、书包、学生安全帽的制造厂商也很少从人文关爱的角度去考虑学生安全通行的需求(如有意识地缝制反光布条、反光标志、反光安全帽等),攫取最大利润是各大厂商乐此不疲的最大追求。
1.4.4 广大的驾、售人员对学生上路的行走状态缺乏必要的警惕。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赚取较高的利润,有的驾驶人盲目违法上路行驶,有的疲劳驾车超速行驶,有的过于自信侥幸超载通行,有的酒后驾车漠视生命等等诸多违法行为,都是给广大中、小学生直接造成伤亡的为祸之源。直截了当地说就是为赚“黑心钱”,不计“生命贵”。
■现状之五
1.5 涉校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基本现状。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尽管通过交警的多方努力,事故一般都会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但给学生留下的后遗症和所造成的伤残影响将是巨大和深远的,给其家人和亲友留下的伤害也是难以估量和消除的。
1.5.1 学生不懂怎样报案,延误救治时机。由于学生年幼无知,发生事故后,在没有行人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条件报案,也不懂得怎样报案,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容易延误最佳抢救时机;特别是少数驾驶人造成事故后害怕遭到报复,有的弃车一跑了之,有的故意拖延送救时间,道德水准低下的还会无视受害者的生命,恶意驾车逃逸。
1.5.2 治疗经费不到位,康复速度慢。在涉校交通事故的车辆中,大部分都是黑车、报废车、无保车或无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所为。此类严重的违法行为所造成车祸的,在理赔时都属于保险公司拒赔范围之列,其肇事后往往不能及时足额保证治疗经费。有的宁愿坐牢,也不愿出钱治伤。由于经费无法及时跟上,缴费时断时续,因而医院只愿用最滞后的手段,最劣质的材料,最一般的服务方式来给学生疗伤,进而导致受害学生伤情恢复缓慢。有的甚至落得终身残疾,不得不拄着拐杖勉强上学;有的根本无法继续学习,不得不就此结束一生的学习生涯,严重影响其日后的生活质量。
1.5.3 对家长精神打击大,影响社会稳定。在突然失去孩子的打击下,有的家长因此而变得六神无主,精神失常,丧失正常生活和工作的能力;有的因为小孩伤情拖累,造成家中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形成新的贫困家庭;有的残疾孩子长大后苦于缺乏必要的谋生本领和健全肢体,求生的本能容易使其采取极端方式谋利,严重干扰和破坏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

前述五种现状分析表明,遏制学生交通事故刻不容缓,务必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根治。
2、遏制学生交通事故的基本对策
对校园交通环境存在的诸多诟病,要手起刀落将其切除似乎也言有过急。据统计显示,在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90%的是人为因素所致,而车辆本身的因素和自然因素只占据不到10%。尤其在涉校交通事故中,其所占比例又更显偏重偏大。师夷长技以治己。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外国的交通管理经验,在以为人本,行人第一的通行大原则下,学习新加坡文明从我作起的交通理念,在有学生上学的道路上,将车速均限制在60km/h;学习美国监控无处不在的严格管理模式,全方位进行校园交通安全管控;学习德国人性化的清晰标牌标线设置,为驾驶人的安全行驶提供有力的警提示帮助;学习加拿大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使校园学生出行免遭交通危险的威胁和事故的损害;学习瑞典礼让行人的良好通行道德,毋为一己之利而去做侵害学生通行权利的违法行为。
其基本防控对策是: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学校主抓,社会关注,源头把关,路面管控,学生自律,救助及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学生交通事故预防策略。同时,要用十大制度的形式,来强化各方的责任,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对策之一
2.1 建立校园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2.1.1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全、公安、教育、学校、交警、公路、交通、农机、保险、医疗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举行三次。第一次是新学期开学时,由各单位汇报假期中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新学期的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第二次是期中,对本学期以来的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一次性的整改方案,对下半期的安全进一步上劲;第三次是期末,总结一学期的交通安全情况,对好的作法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同时对假期的安全形势进行前瞻性的评估,并就假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假期应注意的安全要求。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夕,各单位必须就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对发现和难以解决问题要在会上提出并找到解决答案,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被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同时,各部门要利用会议难得的机会,对标牌设置是否完善,减速限制是否科学,标线施划是否合理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力争使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达到最全、最实、最优的效果。
2.1.2 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的情况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要将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职务升迁,加薪晋档,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此项制度可以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年终考评时一并进行考核。
■对策之二
2.2 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在每个学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的八项措施,对本系统在注意抓好内部安全的同时,交通安全是否抓出了成效,本月内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对潜伏的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正真使“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的观念牢记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对策之三
2.3 建立校园交通安全日常教育制度。中、小学生好奇心强,自控力差,活泼好动,判断力弱。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根据青少年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为中、小学生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课程,并应将此课程纳入法律知识的教学范围。对基本常识问题,报案自救问题,不乘违法车的问题都要进行学考并施。使其对交通法规的认识达到如常识一般的程度,就像幼儿园里传授的饭前洗手,早起涮牙一样。同时学校可以结合典型案例的分析,通过演讲比赛、墙报板报、聘请特别辅导员等多种方式来增强教学的效果,力争使教学形式更加新颖,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生动,效果更加明显。
■对策之四
2.4 建立校园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此项制度应该由各级党委的宣传部门负责主抓。各大电视台要像热衷于播放电视广告一样,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广播电台的交通频道,是广大驾驶人最喜爱的一档节目,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连续播出提示驾驶人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学生行走动态及谨慎驾驶的语言,使驾驶人即觉得温馨又不致感到枯燥乏味。新闻、出版要充分发挥本行业的独特优势,辟出一定版幅,刊发一些类似的事故案例,供广大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在平时阅读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电信、移动等部门,也可以借用短信的方式 ,向广大驾驶人群发提示短讯,提醒其在特别的时段应倍加提高警惕,慎防一不留神闯下滔天大祸。
■对策之五
2.5 建立校园交通安全特派员管理制度。早、晚两个时段是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尽管学生在路面上逗留的时间不会很长,但酿成事故的危害程度却是难以估量的。而黑摩、黑的、黑车、黑心车主和黑心驾驶人又是利用夜幕的掩护赚取黑钱的黑色时刻。因此,各乡镇及街道应向各中、小学校派出交通安全督查员,具体负责学校校门外的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安全信息特派员对各种违法车辆可以进行举报,特别是对各中、小学校的校门口停车揽客的这类违法车辆可以进行现场制止,协助学校、交警维护好校门外的交通秩序。这项制度应该由各学校所在的行政村、安全社区负责,各乡、镇、街道居委会进行督促、指导,并抓好落实。
■对策之六
2.6 建立校车定期检验和驾驶人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其车辆的安全性能,驾驶人的资格,车辆的安全行驶状况,车辆投保情况等每月进行一次检验。车辆性能检测由交通部门负责,保险情况由保险部门负责,其它情况由公安部门负责。建立该项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从源头把好学生安全的关口,防止祸出源头。特别是交通部门要安排一定的高质量客运班车在学生放学的高峰时间到各中、小学校接送学生,切勿因为运力不足而使黑车有机可乘;交警部门要辟出学生车辆快速优先通行车道,尤其是车流量较大的道路,要给予优先保证,确保学生快速通过危险道路。交警在对驾驶人进行月检时,一并就其如何讲究职业道德与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培养驾驶人文明驾车,礼让行人的良好职业风尚,互相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强化安全措施。

■对策之七
2.7 建立交警特殊时段的巡逻制度。学生出行上路主要集中在早、中、晚三个时段。在这三个特殊的时段里,交警要根据自身警力和装备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学生流量大、学校密度大、通行难度大的路段进行定时巡逻。巡逻时早晚要开启警灯,要利用喊话器不断提示路面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对在巡逻中发现超速行驶,无牌、套牌、假牌、报废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装置不符合行驶要求,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学校利用公路开辟第二课堂的严重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
■对策之八
2.8 建立责任倒查铁腕追究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对履责不力,玩忽职守,或疏于管理,放任自流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要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一级一级地倒查,直到查个水落石出,查个责任明晰,查个铁板钉钉。对这些单位和个人履行管理职能的情况,会议制度落实的情况,排查隐患及时报告的情况,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情况都要仔细调查。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在“帽子”上、“奖金”上、工资待遇上、饭碗上、人身自由上,根据责任大小,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区别不同对象,一板子一板子地打着实,借此强化各级的责任,以儆效尤。
■对策之九
2.9 建立集中打击和公开处理惩戒制度。驾驶人作为汽车的直接操控者,对汽车运行危险性的控制有着独特的方便条件,所采取的避险措施也应该更为有效。对安全意识淡薄,一意孤行,酿造学生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每年分两次集中举行公开处理大会,分别选择在每个学期开学之时。集中打击的对象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或造成重伤负主责以上的责任人、驾驶人、车主等违法人员;集中处理的对象是事故倒查负有责任的单位、个人、驾驶人、车主及各级各职能部分失职渎职的行政管理者。通过公开处理集中打击的形式,以此提高全社会对校园交通安全的关注程度,警示存有侥幸心理的管理者和驾驶人及黑心的车主。同时也利用对反面典型的抓打活动时机,教育广大的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从中吸取教训。特别对课以罚金的责任单位或学校,要让其领导上台以身说法做出深刻认识和说明,由之杜绝此类责任问题的再度发生。要通过公判大会,畅通举报渠道,号召广大舆论工
■对策之十
2.10 建立快速救援和困难救助制度。在遇到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时,所有过往行人都有紧急报案的义务。所有过往运输车辆必须主动优先提供送治服务,不得漠然视之,不管不问;所有接到受伤学生的医院,不论是否有抢救费用,都必须使用最好的药品和最得力的医护人员进行先行抢救,以减少伤情后果的进一步蔓延;投保的车险公司,要主动前往学生入住的医院提供垫付救治费用;学生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要及时准备学生入院的后续救助资金,确保医院不发生断医断药情况;要建立多渠道救助基金,对因车祸致残不能按时上学需要补偿或无法继续学习,或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资金援助,帮助其克服伤残的困难。同时,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电子监控卡口,防止各类逃逸事故,特别对学生肇事后容易逃逸的车辆进行录相监控,以提高交警侦逃破案的力度。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千方百计予以经费保证,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当事学生的受害程度。
结束语
概而言之,广大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民族繁衍生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校园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各交通管理部门、各教育行政单位及社会各届人士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只有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履责行为,恪尽职守,亲力亲为,坚持用机制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我们就一定能创造出畅通、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使孩子们的欢乐笑声永远回荡在祖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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