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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0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通告》规定,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道路,以及外环线以外的高架道路上发生车物损坏或车载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单车或两车交通事故,未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的,当事人可自行驶离,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以及需要交巡警到场的,应立即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处理。单车事故经民警核查后,当事人凭《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解书》24小时后到事故处理部门办理事故处理手续:两车事故双方已确定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凭《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责任确定书》,24小时后到事故处理部门办理事故手续;双方不能确定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自行约定时间,24小时后凭《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到事故处理部门办理事故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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