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知识
事故鉴定
交通安全
酒后驾车
事故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交通知识
事故鉴定
交通安全
酒后驾车
事故赔偿
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
事故案例
事故诉讼
事故索赔
交通法规
事故处理
交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抢救的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9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交通事故发生后,抢救的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保险怎么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具体有哪些
2.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差额补足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据如何开?
3.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保险如何赔偿多少钱?
4.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误工天数是除365天吗?
5.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与投保交强险不冲突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