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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法院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意见》“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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