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法院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意见》“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