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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Tags: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kqjtsg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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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过错方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如果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周围人员应马上报警求救。发生交通事故后过错方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赔偿可根据交警出具的认定书和其他材料综合确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


  1、财产损失


  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除审理涉案的交通事故强制险及交通事故第三者险争议外,其它有关的车上人员险、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合同争议,不得纳入案件审理范围。


  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形下,应依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车辆维修损失。




  2、车辆贬值损失问题。


  当前涉及机动车贬值损失案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待销售车辆遇损、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具体的裁判处理中,部分法院以此类贬值损失无法律依据而驳回。有的法院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据直接予以认定。对此有必要分析具体情况进行统一。民一庭讨论后认为,对此类损失的认定应区别情况,谨慎适用。


  首先,对于贬值损失,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赔损范围,对其内涵、外延缺乏统一的规定,而在诉讼案件中,多是针对车辆在事故后除维修费用外,就车辆交易价值或适用性能上所遭受的贬损,即更多的体现为车辆交换价值的损失。因此尚无法就此项费用明确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


  其次,侵权赔偿案件中,适用侵权法的赔偿目的主要是用于填补、回复,而不在于履行利益的实现,因此事故后,车辆所受损失的范围也仅是对其的修理、维护费用的赔偿,上述贬值损失的目的也已超出侵权赔偿的范围。


  第三,就目前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虽有评估机构的估价结论支持,但此种估价评估,多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即认定为贬值损失,而侵权案件是对被侵权人及其财产所受损失的赔偿,而该项财产在侵权发生是用于交通运输而并非交易商品,因此,要让侵权行为人预见到事故车辆可能进行的商品交易是缺乏依据的,同时,交易价格上的损失也不符合侵权法上的填补功能的赔偿目的。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车辆损失,应当局限于事故后因车辆受损所产生的直接损失,而不应包括上述所谓贬值损失在内的间接的或者可能发生的损失项目。但应当注意的是此类案件也有例外情形,即针对待销售车辆或明确适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受损的,应当考虑此类车辆的特殊用途,应当对其的交易价格差额予以认定。


  公安机关对车损鉴定时,未通知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其定损结论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未与被保险人协商强制定损的,其结论不予采信。


  如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委托或指定有资质的机构对车损进行鉴定。


  3、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籍,则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是农村户籍,则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的。此外,根据《侵权法》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镇户籍人员,也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可以统一按照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对逃逸事故,如果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的,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一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二是可以在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主持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逾期不执行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范围该怎么确定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车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车损进行鉴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购置了车辆,但是随着汽车的数量增加,自然交通事故纠纷的发生数量也开始增加,在发生车祸时,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索要一定的赔偿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所要处理的就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了,但是关于车祸医疗赔偿应该如何进行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现在由法网带大家了解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等一系列问题的有关内容...



一、车祸赔偿情况


  交通事故通常分为五级: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和无。交通事故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对应无、主要对应次要、同等对应同等;交通事故的具体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医疗赔偿规定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车祸赔偿金在交通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赔偿金的标准可以参考我国道路交通法中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在索要赔偿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案,在交通部门的协助下确定车辆的毁损情况作出相应的合理的赔偿费用。这时保险公司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您整理的;车祸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个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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